近日,財政部印發《關于加強數據資產管理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從依法合規管理數據資產、明晰數據資產權責關系、穩妥推動數據資產開發利用、嚴防數據資產價值應用風險等方面,規范和加強數據資產管理,推動數字經濟發展。
中國是全球數字經濟發展最快的國家之一。《數字中國發展報告(2022年)》顯示,2022年我國數字經濟規模已超過50萬億元,數字經濟占GDP比重達到41.5%,位居世界第二位。數據已成為第五大生產要素。數據資產,作為經濟社會數字化轉型進程中的新興資產類型,正日益成為推動數字中國建設和加快數字經濟發展的重要戰略資源。
“加強數據資產管理,有助于更好地發揮數據要素在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中的促進作用。”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財政研究室主任何代欣說。財政部積極推進數據資產管理工作,印發了《企業數據資源相關會計處理暫行規定》,出臺了《數據資產評估指導意見》,數據資產作為經濟社會數字化轉型中的新興資產類型,已在社會上形成廣泛共識。“但數據資產仍面臨高質量供給明顯不足、合規化使用路徑不清晰、應用賦能增值不充分等難題,亟需進一步完善制度體系,通過出臺指導性文件對數據資產管理進行引導規范。”財政部資產管理司有關負責人表示。
針對當前數據資產管理存在的問題,《指導意見》明確,要以促進全體人民共享數字經濟紅利、充分釋放數據資產價值為目標,以推動數據資產合規高效流通使用為主線,有序推進數據資產化,加強數據資產全過程管理,更好發揮數據資產價值。“無論持有數據資產的主體是企業還是行政事業單位,都應在數據安全法和個人信息保護法等基礎上,遵循財務會計管理、資產評估管理等共性要求,對其持有的數據資產進行規范管理。”財政部資產管理司有關負責人說,考慮到公共數據資產具有國有或公共屬性,為避免資產流失和公共安全風險,《指導意見》在對全口徑數據資產作出共性指導的基礎上,有側重地針對公共數據資產管理作出單獨規范要求。
何代欣認為,數據資產的保護和利用,不僅是一個技術問題,同時也涉及公共資源的收益及分配,“在信息化社會和數字經濟中,要更好地發揮公共數據資源作用,必須做到合理利用、有序開發”。
對于數據資產的權益保護,《指導意見》明確,保護各類主體在依法收集、生成、存儲、管理數據資產過程中的相關權益。落實數據資源持有權、數據加工使用權和數據產品經營權權利分置要求,加快構建分類科學的數據資產產權體系。
“公共數據是數據資源的重要組成部分,關乎國民經濟發展方方面面,蘊藏著巨大的經濟社會價值,其開發利用以及市場化配置意義重大。”財政部資產管理司有關負責人說。為此,《指導意見》提出,支持公共管理和服務機構為提升履職能力和公共服務水平,強化公共數據資產授權運營和使用管理。
《指導意見》還提出,支持運營主體對各類數據資產進行融合加工。探索建立公共數據資產政府指導定價機制或評估、拍賣競價等市場價格發現機制。鼓勵在金融、交通、醫療、能源、工業、電信等數據富集行業探索開展多種形式的數據資產開發利用模式。值得關注的是,《指導意見》明確將安全貫穿數據資產管理全過程,涉及處理國家安全、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權限、程序進行,不得超出履行法定職責所必需的范圍和限度。
“公眾對數據安全保護問題十分關切,要統籌發展和安全,正確處理數據資產安全、個人信息保護與數據資產開發利用的關系,切實防控數據資產開發、流通、使用過程中的各類風險。”何代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