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關系是基本的經濟社會關系,處理好城鄉關系是世界上任何致力于實現現代化的國家都無法回避的問題。對我國這樣一個人口眾多特別是農村人口占很大比重的國家而言,城鄉關系的調整變化,對整個經濟社會發展都會帶來重大影響,一定程度上關系到中國式現代化建設的成敗得失。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把鄉村振興戰略這篇大文章做好,必須走城鄉融合發展之路。”城鄉融合是城鄉關系的高級形態和必然趨勢,是推進鄉村振興的重要路徑。但從實踐看,對于什么是城鄉融合發展,以什么方式推進城鄉融合發展,如何處理城鄉融合發展與鄉村振興的關系,存在一些認知和行動上的偏差。走好城鄉融合發展之路,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需要加快破除這些誤區。
把握城鄉融合發展本質內涵,避免多個概念混用或簡單替代
關于城鄉關系的表述,目前主要有統籌城鄉發展、城鄉發展一體化、城鄉融合發展三個概念。三者在目標取向上有共同之處,在精神實質上一脈相承,在核心要義上不斷豐富,反映出我們對城鄉關系認識的不斷深化。但是,這并不意味三個概念可以混用,甚至相互替代。
如果將統籌城鄉發展、城鄉發展一體化、城鄉融合發展簡單等同,只看到三者的聯系而忽視了它們的差別,要么會由于概念過多而無所適從,要么會產生概念雷同的認識而無法全面把握概念實質內涵,進而在政策執行中出現偏差。從區別看,統籌城鄉發展著眼城鄉共同發展,目的在于解決城鄉二元分割、發展不同步的問題,把工業與城市、農業農村與農民的現代化整合為同一個歷史過程。城鄉發展一體化突出城鄉協調發展,力圖通過調整城鄉利益關系,補齊鄉村發展不足的短腿,促進政策上的平等、國民待遇上的一致。不論統籌城鄉發展還是城鄉發展一體化,都強調通過調整重城抑鄉的“汲取型”政策,推動由“取”向“予”的政策轉型,來改變城鄉資源要素流向,強化工農城鄉聯系,解決“城市有、農村沒有”的問題。
相比而言,城鄉融合發展破除了城市代表現代、鄉村代表落后,鄉村必然被城市所取代的觀念誤區,更加突出城鄉互補發展,更加強調城鄉功能差異和各自特色的彰顯,更加強調城鄉之間的共生關系,著眼從根本上破除城鄉二元結構,通過制度改革、政策調整和市場建設,來激活主體、激活要素、激活市場,重塑城鄉關系。
尊重城鄉功能差異,防止城鄉融合發展變成城鄉一樣化
一些人認為,推進城鄉融合發展,就是要完全消除城鄉差別,這是一種典型的認識誤區,是將城鄉差別與城鄉差距、城鄉二元結構等概念簡單等同的結果。由此,往往造成要消滅鄉村,或者把鄉村建設得完全像城市一樣等認識和行動上的偏差,最后使城市不像城市、鄉村不像鄉村。
固然,破除城鄉二元結構,消除城鄉對立,縮小城鄉發展差距,是推進城鄉融合發展的應有之義。但是,推進城鄉融合發展,要消除的是制度性、歷史性因素造成的城鄉公共資源配置、公共服務享有、基本權益保障等方面的差距,而不是要消除城鄉空間的功能差異。
鄉村是一個具有自然、社會、經濟特征的地域綜合體,兼具生產、生活、生態、文化等多重功能,與城鎮共同構成人類活動的主要空間,各自發揮著不可替代的重要功能。“無論發展到什么程度,城鄉始終是有差別的,有些方面如交通信息等城市會優于農村,有些方面如生態環境等農村又會優于城市,但終極的目標應當是,雖有城鄉之別,而少城鄉之差。”不管城鎮化發展到什么水平,鄉村都不可能被替代或消滅。推進城鄉融合發展,既要“求同”,也要“存異”,應充分發揮城鄉各自功能,構建互補互利、具有多樣性和靈活性的功能體系,促進城鄉協調發展、共同繁榮。
遵循城鄉發展規律,力戒超越階段急于求成、急躁冒進
城鄉融合發展是一個自然歷史過程,也是一個涉及面廣、關系復雜的系統工程。當前,加快推進城鄉融合發展、重塑城鄉關系固然具有現實緊迫性,但這一過程必然是復雜的、艱巨的、長期的,對此要有清醒認識。如果對城鄉融合發展過程的長期性、復雜性認識不足,就容易脫離實際、超越階段而急于求成、急躁冒進,埋下一些隱患。
全球范圍內,西方發達國家在實現現代化的進程中,從城鄉對立到城鄉融合,經歷了一個長期而緩慢的過程。我國通過“四化同步”發展能夠有效縮短這一進程,但城鄉融合發展也不會是一蹴而就的,必然是一個從量變到質變循環往復的上升過程。關于城鄉關系發展演變規律,馬克思恩格斯從人類社會生產力和生產關系矛盾運動視角進行了揭示,認為城鄉分離、對立的根源是生產力發展和生產關系變革的結果,大力發展社會生產力、消除私有制是實現城鄉融合的根本途徑。由此看,城鄉關系由生產力水平決定,實現城鄉融合發展必須具備一定的物質條件、社會條件和經濟組織條件。
目前,我國生產力發展在總體上依然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水平,城鄉區域發展差距大,城鄉關系呈現較為復雜的多樣化格局,如果不顧發展基礎,超越發展階段,忽視區域差異,急躁冒進、齊步走或“一刀切”模式推進城鄉融合發展,就難免會走一些彎路。必須保持戰略定力和歷史耐心,把戰略堅定性和策略靈活性結合起來,“致廣大而盡精微”,加快發展社會生產力,積極創造城鄉融合發展的條件。
深化城鄉二元體制改革,避免“只合不融”“為融而融”
城鄉融合發展是一個多層次、多領域、全方位的全面融合概念,是以城鄉要素自由流動、功能深度耦合、權利平等化為基本特征,形成新的地域組織結構、均衡化資源要素配置格局、互補型城鄉功能形態等,最終實現人的全面發展的動態過程。城鄉融合發展,不僅涉及城鄉經濟和物質空間的融合,也包括社會、文化、制度等層面的深度融合。
實踐中,一些地方將城鄉融合等同于搞城鄉建設,比較重視城鄉基礎設施的互聯互通,在“看得見”的融合上下的功夫比較多,鄉村基礎設施完備度、公共服務便利度、人居環境舒適度得到了較大改善,但在城鄉社會融合、文化融合等方面進展不快。特別是,實現城鄉融合發展不僅是建設和發展問題,更是改革創新問題,如果不從根本上破除城鄉二元結構體制機制壁壘,不僅發展會受到限制,真正的融合也很難實現。目前看,我國城鄉經濟二元、社會二元結構特點還比較明顯,破除城鄉二元結構進展還不夠快。
推進城鄉融合發展,必須加快破除城鄉二元結構,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的體制機制,促進人口在城鄉之間自主遷徙、勞動力在工農之間自由轉換、要素在部門之間有序流動,不論進城人群,還是下鄉人群,都能公平公正地享受公共資源和社會福利,全面參與政治、經濟、社會和文化生活,實現社會接納和心理認同。
堅持城鄉一體設計、一并推進,防止非此即彼、顧此失彼
鄉村振興和城鎮化彼此對立,只有限制城鎮化發展,才能避免農村資源要素流出,進而才能振興鄉村,這是在城鄉關系認識上的另一個典型誤區。客觀而言,過去幾十年來城鄉二元結構下農村資源要素長期凈流出,在城鎮化快速發展的同時,農村發展后勁不足,出現城市繁榮、農村衰敗的現象,這種城鄉關系模式顯然是不可持續的。
為了改變這一局面,近年來通過推進鄉村振興,促進農業農村優先發展,農業農村現代化取得明顯進展,但一些地方由此又陷入就鄉村論鄉村的誤區,把鄉村從城鄉分工體系和經濟循環中割裂開來,看不到城鎮化對“三農”的帶動作用。事實上,農業農村優先發展與城鎮化發展不是彼此否定、相互割裂的,二者相輔相成、互促共進。我國城鎮化進程尚未結束,依然是解決“三農”問題的重要途徑,鄉村振興離不開城鎮化的繼續推進,城鎮化的高質量發展也必須以鄉村振興為基礎,二者并行不悖。
推進城鄉融合發展,要堅持新型城鎮化和鄉村振興兩手抓,強化以工補農、以城帶鄉,完善城鄉要素平等交換、雙向流動的政策體系,促進城市資源要素有序向鄉村流動,增強農業農村發展活力。當前,縣域是城鄉融合發展的重要切入點,要通過推進空間布局、產業發展、基礎設施等縣域統籌,推動形成縣鄉村功能銜接互補發展格局,率先破除城鄉二元結構,暢通工農城鄉循環,促進新型城鎮化和鄉村振興相得益彰。
(作者系國家發改委產業經濟與技術經濟研究所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