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著名經濟學家、國家發改委原副秘書長 范恒山
高質量發展的城市應當是生產功能、生活功能和生態功能的有機結合體。我們曾經相對重視強化生產功能,之后逐漸發展為重視生活功能,但往往忽視生態功能。后來許多城市雖然重視生態功能,但對生態作了較為膚淺的理解,往往是修建幾個公園、改造幾個河道或者建設幾個綠色走廊等,生態成了單純的景觀因素或休閑場所,與生產和生活割裂開來了。
新時代,推動城市高質量發展涉及五個關鍵詞,要緊扣它們下功夫、作文章。
精細
精細體現品質、代表高度,反映管理能力,衡量操作深度。我們常說細節決定成敗,精細度往往決定人們對一座城市的整體印象,非常重要,馬虎不得。
對所有城市來說,精細管理和精細發展要做到都不算容易。但越不容易越要努力去做,做到了且做得好就是城市的高質量發展。
城市怎樣體現精細并做到精細化管理呢?有兩點非常重要:
一個是,應體現在規劃設計的嚴謹細致與建設的一絲不茍、精益求精上。
從規劃設計上說,大到城市的格局、風格、色調,小到建筑物的式樣、馬路的寬窄、路牌的顏色、廣告的字體等,都要考慮周全、體現協調,做到最精、最優、最好,不能馬馬虎虎、隨隨便便。
在規劃設計上要精細,在建設上更要精細。一個典型的例子是城市馬路的鋪建,幾乎過一段時間就要修一次,每次修完后看似平平整整,可沒過多少天、沒等到承載多少行人和汽車,有的地方就突然凸起來或凹下去。馬路不斷地修,人們搞不明白是要推動GDP增長呢,還是因為工作不精細,也可能二者都有。
另一個是,應體現在強有力的規則約束和不含糊的執法監督上。
規劃設計不能留死角、建設構造不能留死角,監督管理更不能留死角。在這一方面,不能搞下不為例,不能做搔癢癢式執法,更不能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執法要嚴,要使精細化意識融化在每個市民的心坎里或血液中,要使粗制濫造者付出代價。
做到精細化的規劃、建設與管理,還應切實做到兩個方面:
一方面,要樹立思想高度。思想有高度,則精細化就有力度。那么,應該具有怎樣的思想高度呢?我想,一是要有信用和信譽的考量,二是要有向歷史和人民負責的精神,三是要有為萬世立標桿的境界。
在這一方面,圣彼得堡城和巴黎城是典范。圣彼得堡建城超過300年了,但今天望去還是那么高端大氣、恢宏偉岸,還是那么賞心悅目。巴黎也是如此。但反觀我們的一些城市建筑,按照有關負責同志的說法,一般的壽命也就25年至30年左右。建筑壽命尚且如此,何談質量呢?它們又怎么能夠成為城市的一道風景線呢?
另一方面,要遵循客觀規律。一些城市發展質量不高,難以實施精細化管理,是因為受到了一些客觀制約。其中一個難處是,想拆的拆不掉,想推的沒法推,弄不好還帶來一些社會問題。
往深里說,這涉及對客觀規律正確認識和把握的問題,需要考慮具體的情況,特別是我們所處的發展階段,不能搞民粹主義的東西,不能為個人形象、政績名聲而討巧賣乖,不能簡單套用西方發達國家的做法,而要為大眾利益著想、為未來發展著想。
協調
協調是發展的需要,是和諧的支撐,是可持續發展的基礎,也是高質量發展的保障。
今天,協調意識應該說已深入人心。但要真正做到協調還是很不容易的,可能是因為考慮不周,也可能是因為能力不足。大部分情況下,雖然考慮到了,在操作中卻容易掛一漏萬,沒有把握住關鍵的方面或必要的方面,從而出現撿了芝麻丟了西瓜、按下葫蘆起了瓢的狀況。
在有關協調的問題上,特別要把握好兩點:一個是要有戰略高度,避免一葉障目;另一個是要抓好關鍵方面的協調,堅持以綱帶目。
那么,關鍵的協調有哪些?基于推動城市的高質量發展,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的內容:
第一,生產、生活、生態功能的協調。高質量發展的城市應當是生產功能、生活功能和生態功能的有機結合體。但“三生”的協調不簡單是一個“三生”的空間組合,或者說不簡單是三種功能的物理拼湊,而應當從整體規劃到具體設計都能體現全方位、多層次的交融耦合。
回顧城市既往的發展,我們曾經相對重視強化生產功能,之后逐漸發展為重視生活功能,但往往忽視生態功能。后來許多城市雖然重視生態功能,但對生態作了較為膚淺的理解,往往是修建幾個公園、改造幾個河道或者建設幾個綠色走廊等,生態成了單純的景觀因素或休閑場所,與生產和生活割裂開來了。
在高質量發展前提下的“三生”協調,是要堅持綠色發展的理念,把綠色作為經濟社會活動的底色,融入生產格局和生活方式之中。
第二,供給與需求的協調。要推動形成高質量的供給,滿足市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在供給端,核心的因素有兩個:
一是產業。要不斷優化城市的產業布局,促進城市各類產業發展的動態平衡,還要不斷提升產業發展水平,提高產品和服務質量,強化產品和服務的科技水平支撐與人文情懷滲透。
二是人口。要實現多元化的產品、服務供給,必須有多樣化的人群,形成適度的人群規模、合理的職業結構,從而形成各類人群的合理分工、相互支撐的動態協調。這一點十分重要,城市的人一定是擔任不同角色的人,因為有不同角色才能提供不同的供給;因為有不同的供給,才能滿足人們多樣化的需求。
對城市來說,每個人都是有用的,沒有高低、貴賤之分,只有分工、角色不同,都不可或缺。城市要實現高質量發展必須從實際出發,形成人群的合適規模與合理結構。要通過增進和優化供給,推進供給和需求的協調。
第三,物質文明與精神文明的協調。高質量發展的城市必然是物質文明與精神文明的深度融合體,不僅要有發達的經濟、堅實的基礎設施、美觀的建筑,而且要有獨特的精神和品格。
市民要有社會責任心、有信用和榮譽意識、有道德風尚。城市的高質量發展應當包括人的高素質和高修養。進一步來說,城市的高質量發展更重要的是體現在人的發展上。所以,必須以人民為中心推進物質文明、精神文明的發展和協調。
第四,城市與農村的協調。在我國,各類城市大多帶著農村或者直接包含著農村,有的城市聚集了不少進城農民,還有許多農民集中居住在城中村。實現城市和農村的協調,是推動城市高質量發展的關鍵內容。
在這一方面,既不簡單消滅農村,也不能使城市變為大農村,而要基于大局和長遠考量,著眼于體制機制建設一體設計、分類處置、分步推進,使城市和農村相互補充、共同支撐、相得益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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