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權放權。對梳理出來的行政權力,要具體分析。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行政權力,直接取消;雖有法律法規依據,但不符合改革精神和發展實際的行政權力,予以嚴格管理;直接面向基層、量大面廣、由地方行使更方便有效的行政權力,一律下放給市縣;可以轉移給事業單位或社會組織行使的行政權力,予以轉移;各部門之間相互交叉的行政權力,要統籌調整,理順關系,防止推諉扯皮。通過分類處理,加快改變政府管得過多過泛,行政權力過于向上集中、呈倒金字塔配置的狀況,保證該減該放的權堅決減到位、放到位。同時,各部門歸并整合相同或相近的職責,明確應該保留、必須保留的權力,保證該管的事管住管好。
標準配權。對市、縣政府的行政權力應實行標準化配置,這樣有利于建立統一市場。根據浙江的經驗,副省級城市,行政權力相對多些,為一檔;地級市,行政權力相對少些,為一檔;縣一級層面,可根據情況配置經濟強縣、經濟一般的縣、純城區、城鄉混合區、實行特殊財政體制的區5個標準模板。通過標準化配置行政權力,使各市、縣、區有一個基本統一的、權責一致的行政權力架構。
按圖行權。對保留的行政權力,按照規范運行和便民高效的原則,著力減少運轉環節,明確和強化責任,研究確定運行程序、辦理期限和承辦機構,編制履職流程圖。履職流程圖原則上按職責類別編制,但同類職責中存在關鍵性差異的項目單獨編制。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程序的,依法編制流程圖;沒有明確規定的,按照便民原則編制。履職流程圖的重點,是通過標準化管理的“剛性效應”,規范自由裁量權,防止制度在執行環節變形走樣。
公開曬權。除了公開每項權力的授予依據、名稱編號、辦事流程、責任單位、監督電話等權力清單中的靜態信息,還要實行行政權力公開運行。借助互聯網技術,打造集行政審批、行政處罰、民意征集、效能監察為一體的行政權力公開運行平臺。平臺具備在線咨詢、在線查詢、在線申辦、在線投訴、在線監察等功能,實現材料網上審核、環節網上流轉、數據網上共享、過程網上監督。
建立健全配套制度,監督行政權力運行。權力清單明確了行政權力的法定權限和運行程序,為保證其科學有效運行創造了條件,但是防止行政權力的猛虎沖出籠子,還需建立健全以權力制約和監督為核心的配套制度,形成不敢腐的懲戒機制、不能腐的防范機制、不易腐的保障機制。
完善事中事后監管。大量減權放權后,政府更多地由事前審批轉為事中事后監管,實行“寬進嚴管”,監管的任務非但沒有減輕,反而加重了。事前審批是別人找上門,在機關看材料,鑒別把關;事中事后監管是自己走下去,到現場主動發現問題,采取措施。要通過優化流程、創新方法、建立長效機制,把事中事后監管納入制度的軌道。
健全行政問責制度。要完善問責程序,公開問責過程,明確問責主體和對象,切實增強行政問責的可操作性。根據權責對等原則確定問責事由,把行政不作為和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等違法行政行為一起納入問責范圍。加強機關問責文化建設,在行政系統內部營造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受追究、侵權要賠償的濃厚氛圍。
整合各類監督資源。監督行政權力運行光靠政府自身力量遠遠不夠,各級政府部門要主動接受黨內監督、人大監督、司法監督、政協民主監督、社會輿論監督,把各類監督力量擰成一股繩,形成制度合力。針對權力清單中確認的行政權力,要全面查找廉政風險點,實施重點監控。通過建立數字監察系統,實現對行政審批、行政處罰、公共資源交易等行政權力運行平臺的全程監督、實時監控。
建立動態調整機制。權力清單一經公布就具有剛性約束力,行政部門不得擅自增加項目,行使清單之外的權力,否則就是違法,將被追責。同時,也要根據法律法規和機構職能調整情況,定期修改完善、審核公布清單,確保權力清單科學有效、與時俱進。
改革開放35年,浙江從一個資源小省發展為經濟大省,我們的優勢始終在市場、在民間。這背后,則是浙江歷屆省委、省政府面對市場時始終秉持的自律與自警,是對健全行政權力運行機制的執著探索。1999年7月,浙江啟動省級政府部門審批制度改革試點;1999年9月,上虞成立全國第一家行政服務中心;2002年12月,溫州啟動政府效能革命;2008年7月,富陽開展以“清權、減權、制權”為核心內容的權力革命。現在,推行權力清單制度則是這種探索的延續和深化。這項新的探索涉及面廣、情況復雜,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我們從實際出發,在實踐中不斷創新,不斷完善,最終形成決策科學、執行堅決、監督有力的行政權力運行體系,打造“有限、有為、有效”的現代政府,保證人民賦予的權力始終用來為人民謀利益。
![](http://img.rmlt.com.cn/templates/rmlt2013/img/rmlt_logo.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