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全面振興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重大歷史任務。《習近平經濟文選》第一卷中多篇文章都體現了對這個大課題的關注和思考。習近平總書記在《貫徹新發展理念,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中指出,“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在《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鄉村振興道路》中提出,“重塑城鄉關系,走城鄉融合發展之路”;在《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著力推動高質量發展》中強調,“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堅持城鄉融合發展,暢通城鄉要素流動”。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補齊農業農村短板,需認真學習這些重要論述。
城鄉關系是因城市和鄉村功能差異和互補而形成的相互依存、互促共榮的關系。我國從農耕文明向工業文明轉型的過程中,同時經歷了計劃經濟體制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轉變。因而,我國的城鄉關系演變不僅具有經濟結構轉型的一般性,還包括特有的城鄉二元體制改革。
在現代化進程中,能否處理好城鄉關系,在一定程度上決定著現代化建設的成敗。城鄉融合發展是中國式現代化的必然要求。只有推動城鄉融合發展,才能消除城鄉二元體制障礙,促進城鄉要素雙向流動、平等交換,構建起工農互促、城鄉互補、協調發展、共同繁榮的新型工農城鄉關系,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如果鄉村人才、土地、資金等要素一直單向流向城市,長期處于‘失血’、‘貧血’狀態,振興就是一句空話”。
近年來,通過深化要素配置市場化改革,城市與鄉村之間、農業與非農部門之間要素流動更加順暢,城鄉要素市場一體化程度不斷提高,但仍面臨農村人口、土地及金融資源要素激活不充分、公共資源配置不均衡等問題。
實現要素自由流動、優化資源配置,關鍵在于創新體制機制,從根本上破除城鄉分割的體制弊端,建立統一的商品市場與要素市場,高效配置勞動、資本、土地和技術等要素,促進城鄉要素從單向流動轉向平等交換、雙向自由流動。《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圍繞完善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從健全推進新型城鎮化體制機制、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完善強農惠農富農支持制度、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等方面作出重要部署,促進城鄉共同繁榮發展。2024年底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明確“統籌推進新型城鎮化和鄉村全面振興,促進城鄉融合發展”是2025年要抓好的重點任務之一。
鄉村振興要靠人才、靠資源。一是要促進各路人才“上山下鄉”投身鄉村振興。目前我國城鎮化正在推進,一部分農村勞動力在城鎮和農村流動,是現階段乃至相當長歷史時期都會存在的現象。一方面,應堅持自愿、分類、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另一方面,應想方設法創造條件,讓農村的機會吸引人,讓農村的環境留住人,優化農業從業者結構。二是要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機制。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試點,有利于改變一些地方農村土地過于分散的狀況,提高農業生產效率,在這個過程中要尊重農民意愿、保障農民權益。三是要把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的重點放在農村,在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上持續發力。應把縣域作為城鄉融合發展的重要切入點,推動公共資源在縣域內實現優化配置。四是要建立社會資本投資農業農村規范引導機制,為資本下鄉提供基礎設施、融資、用地、人才聘用等配套政策支持,引導其投向短板弱項和關鍵環節。
把農村和城市作為一個有機整體系統考慮、統籌協調,促進城鄉融合發展,農村就能具備現代生活條件,農民就能過上更加富裕更加美好的生活。
(作者系中國農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院長、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