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晉中、呂梁等市落實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產要求不到位,存在違規取水、水源置換工程推進不力、地下水壓采工作不嚴不實等問題;山東省東營市對黃河部分河道管控不到位,違法違規開發建設,水資源保護節約問題多發;陜西省寶雞、銅川等市落實水資源剛性約束不力,違規審批、違法取水問題多發,再生水利用不嚴不實......近日,第三輪第四批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集中通報第一批典型案例,引發廣泛關注。
環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麗,藍天也是幸福。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與人民群眾的生存和健康息息相關,與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密切相關。近年來,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通過“邊督邊改”“回頭看”“公開通報”等機制,逐步探索形成的制度化、規范化、常態化運行模式,成為生態環境治理體系中最具剛性和權威性的制度安排。無論是長江、黃河等重點流域的生態修復,還是京津冀、汾渭平原等區域的大氣污染治理,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利劍高懸,啃最硬的骨頭、解最難的問題,有效推動叫停了一批違法違規項目、探索實施了一批生態環境治理項目、優化升級了一批傳統產業、加快發展了一批綠色生態產業,讓人民群眾在優美的生態環境中共享發展成果,共繪出一幅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好畫卷。
通過典型案例通報不難看出,一些地方和部門在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過程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有的“督前松、督中緊、督后緩”,整改重形式輕實效;有的以“一律關停”“先停再說”等簡單粗暴方式應對督察;有的將督察變為“迎檢”,致使出現資料造假、虛假整改等現象。這些問題反映出部分地方和部門抓生態環境保護的不作為、慢作為,不擔當、不碰硬。當前,我國生態環境保護結構性、根源性、趨勢性壓力尚未根本緩解。生態環境保護仍處于壓力疊加、負重前行的關鍵時期。各地方和部門必須把抓生態環境保護的責任扛起來,能力提起來,絕不能有松口氣、歇歇腳的想法和走一程、看一程的念頭。
督察不是目的,整改才是關鍵。全力做好生態環境保護是大局觀、長遠觀、整體觀的集中體現。各地黨委政府必須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下大力氣做好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后半篇文章”。要依法依規推進督察整改,建立問題臺賬,明確整改時限和責任主體,查找深層次原因,建立長效機制,避免“頭痛醫頭、腳痛醫腳”,防止“運動式”治理和“數字整改”。要健全完善信息公開和群眾參與機制,暢通舉報渠道,提高問題處理透明度與響應效率,強化公眾監督力量,推動形成“陽光督察”的良性循環,有效匯聚起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的強大合力。要推進整改結果與政績考核、干部選拔、企業評級等機制聯動,形成以改促治的制度閉環,用制度抓整改,促進問題整改清零見底。
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問題整改是一項長期的“攻堅戰”。唯有堅持用最嚴格的制度、最嚴密的督察、最嚴肅的態度,以“時時放心不下”的責任感、積極擔當作為的精氣神,持之以恒抓好督察問題整改落實,方能守護綠水青山,厚植綠色底色,為建設美麗中國、實現中華民族永續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